日前,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依法前往位于界首市东城胜利路的某服装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从事服装经营,现场查获有“啦芙莱”商标的服装100余件,但当事人无法提供带有“啦芙莱”商标童装的购进票据、供货者的资质证明等证明文件。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啦芙莱”为杭州啦芙莱服饰有限公司依法注册的商标,当事人在经营的服装与商标所有权人生产的“啦芙莱”系列商品的商标、名称及标签标识基本一致,经商标所有权人鉴定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属于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力气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经营的113件衣服予以没收,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证照齐全的正规店铺消费,购物时要索要票据并注意留存,如发现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2315消费维权热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刘利雷 卢永波)
- 上一篇:警心守护童心 共向毒品说不
- 下一篇:界首:监督一点通让“烦心路”变“舒心路”